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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点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维晨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21MA8UHYBF78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顺市监处罚〔2025〕0140072801号
2025年6月26日,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取当事人在京东平台经营的“点点酒具水具专营店”的后台数据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拓扑桌面茶水垃圾桶废水桶倒茶叶渣过滤垃圾桶茶具配件茶桌排水茶桶 半价活动:买1桶+1过滤盖[1套装”商品已下架,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上述产品的购进记录以及销售记录,上述商品的的标题显示“半价活动”,但商品销售界面未体现基准价或原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查,当事人于拼多多平台购进上述产品,合计购进5套个,购进情况为:2.57元/套的价格购进了2套,2.89元/套的价格购进了2套,3.85元/套的价格购进了1套;截止现场检查时,上述产品已全部售出,销售情况为:8元/套的价格售出4套,7.61元/套的价格售出1套,当事人在上架上述商品时未标注基准价或原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之行为,货值金额为39.61元,违法所得为24.84元。
-
-元
福建省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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