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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晓辉注册资本:100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22MA774H7RX3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贺兰县富兴北街创业路5号E座四楼4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5
(2026)宁0105民初11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高*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2
2022-09-30
(2022)宁0106民初148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
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7
(2026)宁0105民初11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8
2025-05-15
(2025)宁0122执1530号
合同纠纷
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92929.48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贺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2025年12月26日,我大队监督员对由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贺兰县富兴北街创业路5号E座四楼407室,法定代表人:曾晓辉)管理的美林睿府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中部分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5年12月26日,我大队监督员对由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贺兰县富兴北街创业路5号E座四楼407室,法定代表人:曾晓辉)管理的美林睿府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中部分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12
2
贺消行罚决字﹝2023﹞第0095号
2023年9月27日,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的贺兰县美林睿府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贺兰县美林睿府地下车库北区经消防联动测试,非消防电源未切除,应急照明未动作(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北侧防火分区内应急照明线路进行改动,导致部分应急照明无法正常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决定给予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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