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湘潭县河口镇车站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术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21MA4N87LE6C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湘潭县河口镇河口村响塘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县市监处罚(2025)21号
2024年12月23日,本局收到举报称,其于2024年12月19日在当事人处购买了逗人爱@芝麻辣片,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保质期9个月,已经超过保质期。2025年1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处进行核查,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2袋逗人爱@芝麻辣片,净含量62克/袋,生产日期 2024/01/19,保质期常温9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本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予以扣押据询问,当事人确认投诉人购买的过期逗人爱@芝麻辣片确为其店销售。 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逗人爱@芝麻辣片是2024年2月21日从湘潭市雨湖区大雄食品商行以2.3元/袋的价格购进了5袋销售价格3元/袋。当事人陈述该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仅于2024年12月19日售出1袋给投诉人,剩余2袋。因当事人无销售记录无法查实该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是否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元,未纳税,当事人获违法所得 0.7元。 当事人于2025年1月9日对其经营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了召回措施,实际未能召回。
1.没收违法所得 0.7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逗人爱@芝麻辣片2袋;3.处罚款 2000 元。
2000.00元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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