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春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ACA9UA8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8号19-2-B232(集群注册)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7
(2025)渝0112民初5480号
劳务合同纠纷
谭**
重庆远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产罚字﹝2025﹞7号
2025年7月16日14时15分左右,重庆远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项目管网施工分包单位)在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礼嘉街道礼慈路扩建工程项目厂外管网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履行有效的安全保护义务,使用挖掘机作业,导致地下燃气管道15.2cm损坏,造成部分用户停气约3小时左右,直接经济损失18298.52元。
重庆远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11号文第十四项之规定,综合衡量本案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