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胜 | 注册资本:11918.51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2MA7D0LJN8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玉秀街道中心大道政务中心3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环罚字﹝2025﹞26号
2025年5月26日,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收到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移送普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线索的函》,经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1日及2025年7月15日进行调查,查实普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存在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2025年5月7日至5月10日,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建设的普定县猫洞来腰鼓风电场项目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普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来腰鼓风电场噪声监测)》(安环监委字〔2025〕)23号)显示:普定县猫洞来腰鼓风电场项目工业噪声排放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二、普定县猫洞来腰鼓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6#、7#、8#、9#、10#、16#风电机组先后于2024年6月和2024年11月投产发电并网,但截至2025年7月11日,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6台风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备案工作。该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规定。
对该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共计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元整(¥284000.00)。
284000.00元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