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雷力风行电动车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200MA74CGA06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永新街区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罚〔2024〕长12号
2024年6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检验报告》及抽样检验资料一套,嘉峪关雷力风行电动车销售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对规格型号为“TDT1327Z”电动自行车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1.标识与警示语:蓄电池系统外表面无‘非专业人士禁止打开’警示语句,不符合国家标准;2.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抽样样品为付费购买。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该电动车销售部进行了检查,该单位负责人李晓红和李世辉配合检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对此次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了封存行政强制措施,并拍照取证,报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于6月26日依法对当事人李晓红进行了调查询问,当事人提供了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配合如实回答调查询问并签字确认。
经查,嘉峪关雷力风行电动车销售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晓红,于2020年7月2日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车及配件、自行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及维修,李世辉是该销售部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负责人,二人系姐弟关系。
当事人于5月25日收到了邮寄送达的《检验报告》,对检验结论认可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同时迅速将该批已经销售的6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全部召回,并联系生产厂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整改,于5月30日整改完毕,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汇报了整改情况,提供了相关票据凭证,同时提出了复查申请。
经核对票据凭证,《订单确认函》显示当事人从生产厂家共购买了8辆该批次规格型号为“TDT1327Z”电动自行车,出厂价格1200元/辆,其中1辆作为抽样样品售出,1辆作为备样封存在该店内,其余售出的6辆全部召回。当事人向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抽样样品的销售发票,发票显示该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为1950元/辆,共计货值15600元,违法所得750元。
执法人员于7月15日邀请我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人员共同对当事人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验收,经检验人员检查核实,剩余7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符合标准要求,执法人员与检验人员现场签署了通过验收的复查意见,随后对该批电动自行车依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对嘉峪关雷力风行电动车销售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78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5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8550元,大写捌仟伍佰伍拾元整。
7800.00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