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飞腾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小春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6MA37P0EF7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江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4号
2025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省局信用监管处关于下发连续5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依据省局文件所附名单(截至2025年10月21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以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核实,发现当事人2020年至2024年连续五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改正。2025年10月28日,我局向税务部门发函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当事人于2021年3月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郭小春,当事人电话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到当事人。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未能找到该企业。综上,我局对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报县局领导审批,决定予以立案。
立案后,本局执法人员开展了调查,通过收集固定各类书证,现场实地核查拍照、电话核查等方式方法,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现查明,当事人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5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5年10月28日,我局向税务部门发《协助调查函》(铜市监企协查〔2025〕07号)进行信息核查,确确认当事人于2021年3月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调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用座机(0795-8722012)和移动电话(13420025972)联系当事人郭小春(联系电话18436327789),电话显示为空号,故无法联系到当事人。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永宁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对当事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也未发现工作人员。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企业基本信息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资格、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以及郭小春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事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经营异常信息页面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2020年至2024年均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改正的事实;
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服务平台经营异常信息截图1份,证明登记机关已将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 、我局发出的《协助调查函》、国家税务总局铜鼓县税务局《铜鼓县温泉金祥献佃药材基地等46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已于2021年3月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事实;
5、实地核查记录表1份以及通话记录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住所或经营场所不存在且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事实。
上述有关证据均由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取得,并由相关关联单位盖章或签字认可,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互相补充,互相印证。
办案人员认为,经营主体年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关乎自身发展与信誉的关键环节。当事人连续5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处于无法联系状态,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阻碍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应当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依据《企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2-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