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汤峪世纪亿都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鄢美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22MA6W2J0T7G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蓝田县汤峪镇高堡村集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蓝卫公罚﹝2025﹞22号
2025年08月26日,蓝田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罗成27011222028、赵潘27011222037等3人在位于蓝田县汤峪镇高堡村集贸市场鄢美和经营的蓝田县汤峪世纪亿都超市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及后续调查中发现: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耿春华、耿青花、柳娜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收银区正在为顾客结算的从业人员耿春华、蔬菜区称重的耿青花、女装售卖区的柳娜3名从业人员现场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9月9日经对该店经理的调查询问,证实了收银区正在为顾客结算的从业人员耿春华、蔬菜区称重的耿青花、女装售卖区的柳娜3名从业人员在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时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2025年9月9日该店已提交3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且体检全部合格。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序号:57.5(轻微)〕,建议对蓝田县汤峪世纪亿都超市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