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点军珍美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东武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04MADYUEL07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新校区综合服务中心综-101铺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点市监处罚〔2026〕14号
当事人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其在网络店铺经营期间,未依法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自身营业执照信息,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之规定,涉嫌构成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违法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之规定,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适用于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幅度。...[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办案机构决定处罚如下:当事人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元。
500.00元
点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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