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于家镇佳美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振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KK1J85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于家镇于家村街道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4〕1206号
榆树市于家镇佳美食品商店2023年度未按规定时间对上一年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4年1月15日,榆树市于家镇佳美食品商店到达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家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公示业务时,发现该市场主体2023年度未按规定时间对上一年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2023年7月1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核查该商店正在营业当中。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比较忙,疏忽忘记在1月1日至6月30日间进行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随后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2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
经我局研究决定,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符合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综合裁定考量:议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