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天安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翠云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3MA6HRB0C9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消行罚决字﹝2023﹞第0138号
2023年7月11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对遵义天安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6HRB0C9M,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38号,法定代表人:王翠云)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火灾隐患,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汇消限字〔2023〕第0412号),责令该酒店于2023年7月26日前改正。整改期限届满后,我大队防火监督员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逾期未整改,违反了《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2183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汇消限字〔2023〕第041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适用)(编号:〔2023〕第2333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以及执法记录视频等证据证实。
现决定给予遵义天安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2
2
汇消行罚决字﹝2023﹞第0137号
2023年7月11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对遵义天安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6HRB0C9M,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38号,法定代表人:王翠云)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火灾隐患,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汇消限字〔2023〕第0412号),责令该酒店于2023年7月26日前改正。整改期限届满后,我大队防火监督员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该酒店地上第六层厨房设置传菜口防火分隔未完全的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2183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汇消限字〔2023〕第041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适用)(编号:〔2023〕第2333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以及执法记录视频等证据证实。
现决定给予遵义天安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汇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