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缘名十方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晓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2MA49JKXQ3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路福城三期1栋1-2层14号2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7
追偿权纠纷
湖北缘名十方商贸有限公司
湖北三峡银岭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丰轩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8
追偿权纠纷
湖北缘名十方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凯丰轩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2
追偿权纠纷
湖北三峡银岭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凯丰轩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3
2024-08-30
(2024)鄂0506民初1881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缘名十方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凯丰轩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4
2024-06-07
追偿权纠纷
湖北缘名十方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凯丰轩智能港口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夷综执罚决﹝2024﹞第0032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8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2023年6月6日当事人与湖北三峡银岭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仓库租赁合同》,租赁1065.65平米厂房用于仓储物流。2023年8月7日7点55分,当事人厂房内发生一起叉车倾覆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规定,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资料审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技术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了事故性质:当事人未按要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本单位叉车及叉车钥匙未有效管理,是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单位。同时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2023年11月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对《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报告》作出同意批复。另查明,当事人为涉案叉车产权所有者及使用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在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为:车11鄂D02132(23),使用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三峡银岭冷链物流产业园当事人仓库内。
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0.00元
10000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昌市夷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05-22
2
夷综执罚决﹝2023﹞第0032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8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2023年6月6日当事人与湖北三峡银岭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仓库租赁合同》,租赁1065.65平米厂房用于仓储物流。2023年8月7日7点55分,当事人厂房内发生一起叉车倾覆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规定,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资料审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技术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了事故性质:当事人未按要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本单位叉车及叉车钥匙未有效管理,是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单位。同时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2023年11月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对《宜昌夷陵区东城试验区“8·7”一般叉车倾覆事故调查报告》作出同意批复。另查明,当事人为涉案叉车产权所有者及使用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在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为:车11鄂D02132(23),使用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三峡银岭冷链物流产业园当事人仓库内。
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0.00元
10000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