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鑫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继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9692203916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管头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乡市监处罚﹝2024﹞38号
经查,上述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于2017年5月20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车辆检测服务经营活动;2024年3月4日,该公司对晋LC7522重型柴油车进行了车辆检测服务,并出具了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14102900320240304069)和《汽车排放检验报告》(编号:141000252403041707560101);但执法人员查看晋LC7522汽车排放检验报告,最大设计总质量15900kg为重型柴油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第7页,环检2号线具备对重型车进行检车能力,晋LC7522汽车检测是采用是环检1号轻型车检测线;查看晋LC7522车辆排放检测报告在环检1号轻型车检测线采用是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变更方法的原因为:车辆超出设备承载范围,环检2号线重型车底盘测功机,(HYGG-130LD6),单轴额载13000kg,查看安全技术检验表结果晋LC7522汽车最大单轴轴重为11210kg,依据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要求,晋LC7522车辆应当采用加载减速进行检测。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按照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检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