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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碧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梦娇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1MA25H6E389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1号B座52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6〕112号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店铺“普丽兰旗舰店”发布的标题为“珍惜修护成分 三文鱼PDRN” 以及“搭配使用 吸收加乘 修护受损 焕活能量”的广告,广告中的产品为普丽兰三文鱼气垫素颜粉底霜(自然色),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的功效宣称为保湿和美容修饰,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具有修护受损功效的相关依据及证明材料。当事人发布的另外一则广告中使用了网友评价内容“改善毛孔 十四天喝出健康白”作为宣传,广告中的产品为普丽兰胶原多肽果汁饮品,该产品为普通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具有改善毛孔等功效的相关依据及证明材料。另外,当事人发布的普丽兰三文鱼修护面膜产品广告中,标注了加速合成促进DNA胶原合成,并在下方注释“PDRN主要作用机理,非原料直接功效。”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的科学文献作为佐证。 另查明,当事人在抖音店铺“普丽兰PERERAN护肤旗舰店”发布的一款名为“普丽兰修护面膜”的产品广告,产品参数中标注适用人群为成人,但该产品的备案信息中标明的适用人群为普通人群,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证明两者的关联性。 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将上述两个平台内的违法内容删除。当事人委托天宁区兰陵汀南社平面设计工作室代运营淘宝和抖音店铺,抖音店铺的运营费为300元,淘宝店铺的运营费为500元。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三倍罚款,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400元; 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 1、处罚款2400元。
2400.00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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