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万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士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E9LY999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0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环罚字﹝2025﹞64号
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混凝土浇铸件的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钢筋切断、定型工序正在生产,模具制造、混凝土浇筑、脱模未生产,车间内建成两台钢筋切断机、2台天车、多个定型用模具等生产设备,均具备生产条件,车间内存有混凝士浇筑后正在定型的浇铸件、定型后未脱模的浇铸件、车间外存有已生产完成的混凝土浇筑件为水泥制品。经对该单位负责人调查询问及依据该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商品混凝土购销协议》、《混凝土预制块供货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外委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购销合同》、《构件买卖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购销合同》、《混凝土构件加工劳务合同》、《购销合同(钢材)》、《材料买卖销售采购合同》等书证材料,该单位上述建设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于2025年4月份开始建设,2025年5月份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项目投资额为80万元,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使用的混凝土购买于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已购买约3000方,至今已进行5次生产销售,出售生产完成的混凝土建筑件约为1890方,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上述建设项目类别为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报告表水泥制品制造,应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单位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罚款
12000.00元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5-11-27
2
津辰环罚字﹝2025﹞65号
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混凝土浇铸件的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钢筋切断、定型工序正在生产,模具制造、混凝土浇筑、脱模未生产,车间内建成两台钢筋切断机、2台天车、多个定型用模具等生产设备,均具备生产条件,车间内存有混凝土浇筑后正在定型的浇铸件、定型后未脱模的浇铸件、车间外存有已生产完成的混凝土浇筑件为水泥制品。经对该单位负责人调查询问及依据该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商品混凝土购销协议》、《混凝土预制块供货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外委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购销合同》、《构件买卖合同》、《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购销合同》、《混凝土构件加工劳务合同》、《购销合同(钢材)》、《材料买卖销售采购合同》等书证材料,该单位上述建设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于2025年4月份开始建设,2025年5月份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项目投资额为80万元,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使用的混凝土购买于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已购买约3000方,至今已进行5次生产销售,出售生产完成的混凝土建筑件约为1890方,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上述建设项目类别为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报告表水泥制品制造,应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5年9月18日对该单位总经理孙士民进行调查询问,该单位孙士民为上述建设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该单位水泥制品制造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罚款
260000.00元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