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鹤岗市同善堂医药经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冬梅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MA1CAQHH2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60委1组铁西街红旗小区1号楼2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工农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30日从哈尔滨市康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购进第一类医疗器械“脱脂棉”(生产日期为20250105,有限期为20280104,批准文号:黑哈械备20210002号,规格50克*10小包)1包,该批次脱脂棉没有标注说明书的编制或者修订日期,1包进货金额17.00元。2025年7月5日,销售给消费者赫某1小包脱脂棉,销售价格2.50元,销售金额2.50元;剩余9小包脱脂棉已被当事人自行销毁。当事人销售没有标注说明书的编制或者修订日期脱脂棉的销售金额2.50元,违法所得2.50元;合计货值金额25.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二点五元(2.50元);2.罚款五百元(500.00元);罚没款合计五百零二点五元(502.50元)。
500.00元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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