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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雪智注册资本:96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367022138XL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黑娃山以东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3
(2025)新2323民初211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独山子村村民委员会
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0
(2025)新2323民初211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独山子村村民委员会
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3
2020-11-18
(2020)新23民终19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
蒋*,蒋**,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4-28
(2019)新2323民初309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2-13
(2017)新2323民初27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19
2025-08-15
(2025)新2301执恢114号之一
民事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220675.00元
执行案件
2
2025-02-22
2024-12-13
(2024)新2301执5368号
民事,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民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220675.0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5-11
2022-04-19
(2021)新2323民初476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合塔尔·哈布德克里木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13
2021-11-06
(2021)新2323执2214号
合同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6-30
2021-06-26
(2021)新2323执64号
债权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蒋**等债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5-01
2021-04-07
(2021)新2323民初830号
合同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9138.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1-28
2020-11-23
(2020)新23民终19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与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蒋召清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8-24
2020-06-30
(2019)新2323民初3091号
合同纠纷
新疆亚中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众鑫源钢材有限公司、蒋**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93812.79元
民事案件
9
2019-04-03
2019-01-28
(2019)新23民辖终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兴平市华兴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0-08
2018-08-03
(2018)新23执5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玛纳斯县金丰植物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郭**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6〕18号
(一)取得虚开发票 2020年1月,你公司与厦门欣枫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枫情商贸”)在无实际业务情况下,取得闭环虚开链条中欣枫情商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货物名称为:*淀粉制品*木薯淀粉,发票代码3502193130,发票号码:02087176-02087211,发票金额合计35,384,955.66元,发票税额合计4,600,044.34元,价税合计39,985,000.00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委托协查函以及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基本案情介绍、委托协查凭证清单、委托协查凭证货物清单;你公司认证抵扣清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材料明细账,证实你公司取得欣枫情商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 证据2.你公司与欣枫情商贸签订木薯淀粉购销合同;滕某询问笔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刑事判决书》,证实该购销合同以及闭环贸易非真实合法贸易。 证据3.王某伟、王某鸣、黄某伟、滕某和陈某的询问笔录、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证实你公司属于“中宏正益-厦门欣枫情-新疆亚中/成都倍翌-国药-中宏正益”虚开链条中的一环。 证据4.国药天津中信银行天津西青支行、亚中德源招商银行上海虹口体育场支行银行资金流水、2020年1月木薯淀粉资金回流明细表、发票环开明细表、银行交易流水资料等证据资料,共同证实资金流、发票流经你公司过账和过票后实现闭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取得欣枫情商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虚开发票金额35,384,955.66元,虚开税额4,600,044.34元,虚开价税合计39,985,000.00元。 (二)对外虚开发票 2020年1月,你公司与国药(天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天津)商贸”)在无实际业务情况下,向闭环虚开链条中的国药(天津)商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发票代码6500182130,发票号码01634109-01634145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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