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大金嘉优沙县小吃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加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EQWK70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大金镇苏垴街正兴超市右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3〕164号
经查:2021年6月18日,原合伙人余某将其股权及采购的上述涉嫌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以6万元的价格一并打包转让给当事人,上述调味料当时是由余某采购的,在转让给当事人时,当事人未向余某索要购进发票,清点数量,没有询问购进时间及购进价,没有查验述超过保质期调味料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有如实的记录上述调味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至2023年3月30日,上述的“澳宴奇”牌鲜香王固态调味料已超过保质期341天,“榕诚”牌特鲜味精已超过保质期18天,凯发”牌炒粉固态调味料已超过保质期81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形。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执法人员调查,及时的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承诺遵纪守法,不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有依法减轻处罚的情形。因当事人未建立完整账目,无法查证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数量及价格,导致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对当事人作出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