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盘山县树来加油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桂芬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1122822670855M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夏家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山县市监处罚﹝2025﹞18号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1号(VI)车用柴油
罚款31066.48元
31066.48元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2
盘市监处罚﹝2024﹞2号
经查,盘山县树来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以6.93元/升购进抽检批次产品3682.79升-35号车用柴油,于2023年12月15日以标价即售价7.5元/升开始销售;2023年12月19日以6.34元/升购进抽检批次产品19629.49升0号车用柴油,于2023年12月19日以标价即售价5.99元/升开始销售。2023年12月21日进行执法,抽检基数分别为-35号车用柴油2842.3升、0号柴油车用柴油18599.2升。2024年1月2日,办案人员向当事人下达《检验结果告知书》(盘市监检鉴结〔2024〕2号)。告知当事人,经抽检,当事人销售的车用0号柴油闪点不合格;-35号柴油硫含量、闪点、十六烷指数不合格。当事人未提出复检要求。当事人两抽检批次不合格产品,-35号车用柴油销售金额(抽检基数)21317.25元,成本价格19697.139元,违法所得1620.111元,去税后违法所得1409.50元。0号车用柴油销售金额(抽检基数)111409.21元,因当事人优惠活动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总计132726.46元,违法所得去税后1409.50元。
1.处货值金额100%罚款132726.46元;2.没收违法所得1409.50元;罚没款合计134135.96元。
132726.46元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