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法特镇西良村卫生室第二分室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桂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3MA1471G721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舒兰市法特镇江沿村四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综药处罚〔2025〕050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从吉林省东信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生产企业为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20903、规格为20mg*30粒/盒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盒,截止2023年1月10日,已全部使用无剩余,使用价格为6元/盒。本案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120元。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5年2月25日,执法人员根据吉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号为吉市综执综药交办〔2025〕00001号《案件交办通知书》(内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销售情况的函》)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从吉林省东信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过生产企业为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20903、规格为20mg×30粒/盒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盒,购进价格为3.29元/盒,使用价格为6.00元/盒。本案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12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