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成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698238474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加爵科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港政罚﹝2024﹞20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0日09时56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检查时发现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4
2
甬港政罚﹝2023﹞20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24日15时30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检查时发现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海县宁辉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3-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