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余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3MA174FKQ83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敦化市渤海街北苑社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行处字(2024)106号
经查,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使用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消毒日期:2024年09月12日,经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F24BZ04351)。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该批次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共10个,该批次所有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已于2024年9月12日全部提供给消费者就餐时使用。当事人不曾向消费者单独收取餐具使用费用,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已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增加冲洗时间及次数,确保餐具清洗干净,卫生达标。
2024年9月26日,我局收到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N0:F24BZ04351,检验报告内容是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使用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消毒日期:2024年09月12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XBJ24222403904930798)、检验报告N0:F24BZ04351送达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自消餐具(9寸餐盘)库存。报经主管局长批准,责成刘伟东、李鹤组成调查组于2024年9月27日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使用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消毒日期:2024年09月12日,经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F24BZ04351)。敦化市向日葵家常菜饺子王饭店该批次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共10个,该批次所有的自消餐具(9寸餐盘)已于2024年9月12日全部提供给消费者就餐时使用。当事人不曾向消费者单独收取餐具使用费用,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已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增加冲洗时间及次数,确保餐具清洗干净,卫生达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九节第305点的规定,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