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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简池镇馨悦美容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惠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8MA702AEA9F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简池镇简池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33号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7日在位于镇巴县简池镇简池社区的镇巴县简池镇馨悦美容馆内进行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经营区内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隔离霜1盒,弹润修护滋养补水面膜1盒,鱼籽酱明眸焕彩套2盒,眼部舒络3盒,黑金活力水漾套盒4盒,素问沁颜颐养草本植萃套1盒),执法人员现场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行了扣押,下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镇市监强措字〔2025﹞38号)。2025年5月14日当事人镇巴县简池镇馨悦美容馆经营负责人在镇巴县简池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做了询问调查笔录,笔录中该店经营负责人陈述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是从广东进购的,隔离霜售价68元每盒;弹润修护滋养补水面膜售价每盒15元;鱼籽酱明眸焕彩套是做活动赠送给顾客的,没有售卖;眼部舒络售价每盒68元,3盒共计204元;黑金活力水漾套盒做活动赠送给顾客的,没有售卖;素问沁颜颐养草本植萃套是做护理赠送给顾客的,没有售卖;上述化妆品货值共计287元。经查,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1.没收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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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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