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云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西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MAEELHX9X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北正阳街以东吴中豪仕广场B区二期3a#楼二楼大厅236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绿处罚〔2026〕42号
经查,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SEELHX9XG)、《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吉长药监械经营备20251148号)以及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编号:YB22201060066413),经营场所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北正阳街以东吴中豪仕广场B区二期3a#楼二楼大厅236号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实物,当事人未从事线下医疗器械和食品实体经营。执法人员根据案源线索调取当事人网络后台数据,发现当事人通过天猫平台经营店铺“云括医疗器械专营店”,被监测医疗器械“医用聚乙二醇敷料”正在该店铺销售。执法人员进一步对该店铺正在销售的其他产品的广告进行核查,发现还有8条链接发布的广告存在广告发布内容与广告审查通过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按照要求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留存了随货同行单,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当事人于2025年10月8日与长春市云创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当事人委托乙方长春市云创网络文化有限公司制作、发布上述广告。乙方制作广告收费标准为每个产品广告费160元。经计算,上述产品的广告费为1120元。
另,长春市云创网络文化有限公司涉嫌制作发布违法广告另案处理。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不一致,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查通过内容不一致和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二节 适用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40中违法程度较轻的标准为“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处罚基准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比较适当。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1120元行政处罚。
请审批。
112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