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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仙花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739462211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后油车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0
(2026)浙0282民初3438号
定作合同纠纷
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
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9
(2025)浙0282民初2619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
费*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0-08-13
(2020)浙0282民初6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01
2020-08-17
(2020)浙0282民初6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与慈溪市星宇彩印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应急罚决﹝2025﹞第000305号
主要违法事实: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有员工11人,主要从事印刷品生产,该厂西南处印刷车间有危险化学品防爆柜一个,内存放异丙醇(10KG)2桶,柴油(10KG)1桶和少量水性大豆油墨,但未见危险化学品周知卡,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星宇彩印厂(普通合伙)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5-07-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5-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