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周王庙镇陈菊连蔬菜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菊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81MA2EURU01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周王庙镇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1254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外购进重庆三五火锅底料(浓缩型)(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20袋,采购单价为5元/袋。而后将上述重庆三五火锅底料(浓缩型)置于摊位上销售,售价6元/袋。2023年8月14日,当事人被现场查获上述重庆三五火锅底料(浓缩型)4袋,均已超过保质期。因当事人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且没有销售记录,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2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警告;2、没收重庆三五火锅底料(浓缩型)4袋;3、罚款1500元。
15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