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星区朝荣农资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桂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00MA5P4GJN3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大圩镇敢兴村委宝介山村75号-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林市)市监处罚〔2024〕1号
2023 年 8 月 14 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标称贵州施恩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硫酸钾型 17-17-17)进行了抽验,经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该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报告编号:H23-CC0066)。2023 年 11 月 16 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H23-CC0066),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剩下的9袋施恩乐牌复合肥料(硫酸钾型17-17-17)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2023年 11 月 27 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交我局处理。经领导批准,2023年11月27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从贵州施恩乐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明处购进的施恩乐牌复合肥料(硫酸钾型17-17-17)2吨(共计40袋),进货价是130元/袋,销售价是170元/袋。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时,该批次肥料销售了31袋,执法人员对剩余9袋肥料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该批次肥料货值共计6800元,违法所得共计5270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H23-CC0066)中总养分(N+P2O5+K2O)、有效磷(以P2O5计)含量、钾(以K2O计)含量、氯离子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 3、询问笔录一份;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一份; 5、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23-CC0066)一份; 6、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送货单一份; 8、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星市监强制(2023)HQS112301号)、财务清单(文书编号:星市监强制(2023)HQS112301号)各一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施恩乐牌复合肥料(硫酸钾型17-17-17)9袋; 2.没收违法所得伍仟贰佰柒拾元(5270元); 3.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6800元)。 罚没金额共计壹万贰仟零柒拾元整(12070元 )。
6800.00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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