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抖逸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仕艳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D6NKKN1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长水街道办事处凌翔社区新320国道5088号昆明综合保税区商品展示中心9楼904室D区87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处罚〔2026〕104号
昆明抖逸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人独资)于2023年12月19日登记设立,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截至2025年9月24日止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6-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