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金亿汇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浩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3MA48A7FJ6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枣阳市吴店镇姚岗村二组(一照多址)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2
2020-04-26
(2020)鄂0684民初93号
宜城市锦达纺织有限公司与枣阳市金亿汇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260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2016年05月26日经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上述两个压力容器是当事人于2018年3月购买,2018年4月安装,2018年6月投入使用的,没有进行过定期检验,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检验报告》。
2026年4月28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两个压力容器(产品编号:17-0467和17-0468)的压力表《检定证书》2份;5月25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两个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校验报告》2份;6月9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两个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报告》2份;6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两个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检定证书》2份;6月22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两个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份。...[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本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属于高危作业设备,其定期检验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定强制要求,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存在零部件老化、性能不达标、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诸多未知安全隐患,运行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坍塌、坠落、泄漏等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设备损毁、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危及操作人员及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明确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属于违法行为,若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事人要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安全风险,摒弃侥幸心理,树立“安全第一、依法合规”的特种设备使用理念。立即对涉事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主动联系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设备检验工作,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后续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设备日常检查、定期维保、按期检验的常态化管理制度,熟练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杜绝无证使用、超期未检、违规操作等各类违规行为,从源头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及设备使用活动。
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未经校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