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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迪迪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池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3MA7G6WM47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普陀路街道外环东路179号1层6-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5]177号
经查,当事人称被抽检的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于2023年10月左右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共购进20顶,购进价格12元/顶,售价30元/顶,销售给抽检人员3顶,免费赠送给店内客人13顶,库存4顶。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和销售凭证,我局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相悖证据,故采信当事人所述。 上述“摩托车乘员头盔”经检验,佩戴装置项目不符合GB 811-2022标准要求,依据《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摩托车乘员头盔)》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此不合格摩托车头盔的货值金额为600元,违法所得为5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检验报告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产品的抽检结果及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的情况。 2. 现检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现场经营情况。 3.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及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4. 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情况。 5. 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申请减轻处罚的相关情况。 6. 整改报告1份、整改图片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整改的相关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在调查中取证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亦未发现相悖证据,本局予以采信。
罚款0.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2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2
云市监处[2024]21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4日从贵州鑫小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2辆型号规格为TDR3070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分别为:779422480032285、779422480032355),购进价格1600元/辆,销售价格为3680元/辆;2辆型号规格为TDR3072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分别为:779422480114160、779422480114601),购进价格1700元/辆,销售价格为3180元/辆,4辆车均未售出。当事人称其购进上述4辆电动自行车后为便于销售,对其进行改装。上述4辆电动自行车经检验,检验项目“尺寸限值(鞍座长度)”不符合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4台电动自行车车尾有尾箱与合格证不符的情况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当事人经营此4辆经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的货值金额为1372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检笔录1份、现场照片打印件1份,涉案产品的合格证复印件4份、涉案产品照片8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涉案产品合格证相关情况。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2张;证明执法人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情况。 3. 检验报告4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产品的检验结果。 4. 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出货单复印件1份,证明供货商资质及当事人进货的相关情况。 5.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及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6. 当事人网购电动车配件订单截图打印件4张,证明当事人购买电动车配件的相关情况。 7. 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情况。 8. 整改报告1份、减轻处罚申请书1份,证明当事人整改及申请减轻处罚的相关情况。 9.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截图打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初次行政违法。 以上证据均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在调查中取证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亦未发现相悖证据,本局予以采信。
罚款1.509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5092.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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