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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金辉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郑飞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7MA7XMCDU0G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王茅镇王茅村(原化肥厂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运城09运政罚﹝2026﹞013号
2026年6月11日7时30分,垣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中队接到垣曲县长直超限检测站非法超限运输抄告通知书,驾驶员郝孟周驾驶晋M03703D/豫H86N3挂(陕汽牌)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77.54吨,超载28.54吨,超限58.24%,驾驶员高攀攀驾驶沪A09329A/豫H36L3挂(三一牌)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96.1吨,超载47.12吨,超限96.16%,从垣曲县王茅镇金辉能源有限公司拉矿渣至河南济源,行驶至王茅路口时,由垣曲县治超办引导至长直超限站称重,超过国家认定标准,驾驶员郝孟周、高攀攀指认货运源头企业为垣曲县金辉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6月11日10时35分垣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中队进入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垣曲县金辉能源有限公司法人的委托人过磅员赵依康进行现场询问,过磅员赵依康承认每车收取150元好处费,由驾驶员郝孟周、高攀攀为晋M03703D/豫H86N3挂(陕汽牌)、沪A09329A/豫H36L3挂(三一牌)两台车辆超标准装载矿渣,情况属实。该行为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以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为证)
给予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垣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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