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颜星颜韵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业芹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J6MPW1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康中路558号18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卫传罚﹝2024﹞4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鄞卫传罚〔2024〕40号 案件名称:宁波鄞州颜星颜韵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鄞州颜星颜韵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周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7日,宁波鄞州颜星颜韵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鄞州银行任一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9月26日
对宁波鄞州颜星颜韵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000元;
5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