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双汇生鲜肉杨林市特约经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冉成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7MA4E350H6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松滋市杨林市镇红东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1
(2025)鄂1087民初7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松滋市双汇生鲜肉杨林市特约经销店
松滋市新特惠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松滋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滋市监处罚〔2023〕222号
2023年11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松滋市杨林市镇红东大道冉成东经营的松滋市双汇生鲜肉杨林市特约经销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店内有二名工作人员在大门中间地面将制作香肠的食品原材料(腌渍猪肠衣)进行分装包装。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以1200元每件购进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腌渍猪肠衣三件用于自制香肠和销售,为便于顾客购买需求将腌渍猪肠衣进行分装包装,在店内地面进行拆分,地面未进行任何隔离,无任何防鼠防蚊防尘措施,工作人员随意在该区域内行走,本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当事人现场将在地面进行拆分的腌渍猪肠衣进行了销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