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素华注册资本:139.44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70694792404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14
(2021)苏0507民初680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2
(2019)粤0106民初3986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今禾盛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3
2020-06-12
(2019)粤0106民初3986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星星优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4
2020-01-17
(2019)粤0106民初3986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江苏迪仕达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5
2020-01-17
(2019)粤0106民初3986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星星优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6
2020-01-17
(2019)粤0106民初3986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今禾盛商贸有限公司
天河法院
7
2019-09-25
(2019)粤0106民初15222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星星优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河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9-05
(2018)粤0106民初1927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18-09-03
(2018)粤0106民初1927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1
2020-01-17
(2019)粤0106民初39867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江苏迪仕达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5
2020-12-17
(2019)粤0106民初3986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苏州今禾盛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455781.88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25
2020-12-17
(2019)粤0106民初3986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苏州星星优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75083.5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27
2017-04-05
(2017)苏0507民初2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228冯**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沈继登副食品店、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27
2019-04-25
(2018)粤0106民初1927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65614.1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3-21
2019-12-23
(2019)粤0106执133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3-19
2019-10-09
(2019)粤0106民初15221号之一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苏州今禾盛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19
2019-10-09
(2019)粤0106民初15222号之一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苏州星星优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12
2019-04-02
(2018)苏0507执3539号之一
王*与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6-12
2019-04-02
(2018)苏0507执3537号之一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程**与苏州大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相市管处罚〔2024〕DX00028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9-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