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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西正街铂尔曼蛋糕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1MA4BH6BP8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西正街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城市监处罚〔2024〕469号
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操作间货架上摆放有未用完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1、可可琳纳食品贸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可琳纳代可可脂巧克力“1袋(净含量1千克),称重0.6KG,生产日期20220916,保质期18个月。”2、上海早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糕点乳化剂“1桶(净含量5KG),称重1.1KG,生产日期20211123,保质期12个月;3、益海嘉里英联马利食品(东莞)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利美膳巧克利色香油”(净含量650毫升),称重0.736KG,生产日期20221201,保质期18个月。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当事人从武汉市以30元/袋的价格购进”可可琳纳代可可脂巧克力“1袋(净含量1千克),以200元/桶的价格购进”复配糕点乳化剂“1桶(净含量5KG),以65元/瓶的价格购进”马利美膳“巧克利色香油(净含量650毫升)用于蛋糕制作配料。至本局现场检查时,尚未全部用完。检查发现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其进行了现场销毁处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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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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