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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银祥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0752559069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南大街39号恒华大厦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1
(2024)内0291民初26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4
(2024)内0291民初26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2-09-23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春*,河北同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焦*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9
(2021)内02民终28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1-19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8-19
(2021)内0291民初1612号
劳务合同纠纷
侯**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0-11-18
借款合同纠纷
陈**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1-18
借款合同纠纷
陈**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9-15
(2019)冀0281民初27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焦*,春*,河北同裕煤炭运输有限公司
遵化市人民法院
10
2020-09-15
(2019)冀0281民初27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河北同裕煤炭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焦*
遵化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06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河北同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6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3
2018-09-1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胡**
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4
2024-12-10
(2024)内0291执1161号之二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等供用热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9-24
2024-05-28
(2024)内0291民初26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5024.1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6
2022-03-15
(2021)内0291执1707号
劳动争议
董**、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1-24
2021-11-22
(2021)内0824执29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8
2020-12-15
(2020)内02民辖终9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焦*与包头市贵和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华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20-12-26
2020-08-26
(2020)冀民辖终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焦*、陈**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0-12-24
2020-08-13
(2020)冀民辖终92号
借款合同纠纷
焦*、陈**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20-11-30
2020-06-29
(2020)内02执314号
合同纠纷
包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指定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1-15
2020-09-11
(2020)内02执26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神华支行与河北同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7-10
2019-06-20
(2019)京0108执91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等 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56号
现查明2026年7月28日,我大队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管理的包头市沐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六、七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抽查六、七层点型感烟探测器,部分感烟探测器无反馈信号);2、地下一层机械排烟风量不足;隐患1、2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2026〕第058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6〕第018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委托人可卫东、见证人李志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序号4较轻违法情节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2026年7月28日,我大队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管理的包头市沐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六、七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抽查六、七层点型感烟探测器,部分感烟探测器无反馈信号);2、地下一层机械排烟风量不足;隐患1、2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2026〕第058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6〕第018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委托人可卫东、见证人李志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序号4较轻违法情节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恒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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