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珮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2EANYQX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办公楼41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5
(2025)浙0702民初143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丁**,丁**,丁**
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深圳驿加易科技有限公司,叶*,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6
(2025)浙0702民初143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丁**,丁**,丁**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叶*,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驿加易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11-05
(2025)浙0702民初13193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5
(2020)浙0702民初662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施**,梁**,施**
於**,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龚**,朱**,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婺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19号
2024年01月18日,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婺畔雅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属于一般违法情形,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限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30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