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友谊路清远消防器材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文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201MA77R7NH8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三期1栋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5〕3号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的灭火毯;
2.没收违法所得五十四元(54元)整;
3.并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的灭火毯货值金额120元的1.7倍罚款:二百零四元(204元)整,罚没款合计二百五十八元(258元)整。
204.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2
哈市市监处罚〔2023〕175号
2023年6月2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三期1栋2号门面的伊州区友谊路清远消防器材经销部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现场发现在该店有待销售的涉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冀世豪?)商标灭火毯,共计4种规格的48个灭火毯。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冀世豪?)第9类商标证书(灭火毯属于第9类分类商品),只能提供(冀世豪?)第19类商标证书。
2023年6月2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检索,未能检索到(冀世豪?)第9类商标。所以涉案的48个(冀世豪?)牌灭火毯是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调查认定的事实:(1)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检索,廊坊世豪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第19类“冀世豪?”商标权,但核定使用商品不包括灭火毯。(2)当事人待售的48个灭火毯标明注册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廊坊世豪防火材料有限公司。(3)当事人可以提供涉案的48个(冀世豪?)牌灭火毯进货票据和部分销售票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第19号)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的规定,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销售票据,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605元,故伊州区友谊路清远消防器材经销部违法经营额为605元(销售价格:①2000×2000的22元/个;②1500×1500的16元/个;③1000×1500的13元/个;④1000×1000的10元/个;)。
1.责令停止销售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冀世豪)牌灭火毯的行为;
2.处三百元整(300元)的罚款。
300.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