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兴安龙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立权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2700093029995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加格达奇区华洋写字楼东第7户门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7
(2022)黑2761民初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兴安岭兴安龙食品有限公司
刘**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07
(2022)黑2761民初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兴安岭兴安龙食品有限公司
刘**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8
2022-06-21
(2022)黑2701执4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兴安岭兴安龙食品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5-11
2022-04-08
(2022)黑2761民初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兴安岭兴安龙食品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5﹞41号
你经营的灵芝孢子粉有养生字样及宣传破壁、抗癌、增强抵抗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格达奇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