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杨孝文茶叶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孝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21MA32X0493R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永康路100号2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霞市监处罚〔2026〕1011号
经查明,2025年4月中旬,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笑莲茶叶-胡晶”、收款账号为松阳县笑连茶叶批发部处,以108元/斤、58元/斤的价格分别购进30斤、20斤的2款散装龙井绿茶,合计购进50斤共4400元,在当事人经营部内将散装龙井绿茶分装成50克、125克、250克不等并使用通用包装袋包装,伪造茶叶产品信息制作标称“生产者为新昌县迈立商贸有限公司、出品方为福建鸿运心茶业有限公司”的龙井绿茶标签贴于包装袋上,通过经营者杨孝文开设的抖音平台孝文茗茶茶叶店、心壶口壶茶叶店、御香源茶叶店、封岩榜茶叶店和小红书平台杨孝文茶叶店多家网店以及当事人经营部店内销售,其中线上网店共销售102单21.55斤获得收入5855元、线下当事人店内销售21斤获得收入2130元、除自用、损耗3.75斤外,库存3.7斤(龙井1号库存2.6斤,进货价108元/斤;龙井2号库存1.1斤,进货价58元/斤,合计344.6元)上述龙井绿茶被我局扣押。
依新市监案移[2025]50号、57号《新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和相关材料以及福建鸿运心茶业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新昌县迈立商贸有限公司和福建鸿运心茶业有限公司均否认存在委托生产上述茶叶的事实。
另查明,经营者杨孝文制作含有“龙井绿茶、经济实惠”、“开春头采、明前臻品”、“百年制作茶工艺、甄选正季鲜叶”、“千米深山云雾、馥郁豆香龙井” 等宣传网页,在产品说明处加注“2025年新茶龙井绿茶正宗浙江越州明前嫩芽叶豆香浓香自己喝”等文字说明,并在抖音、小红书平台多家网店发布,但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茶叶的产地来源证明。网页链接制作费用为200元。
综上,本案货值金额8329.6元,违法所得7985元。
-
-元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