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丰行鲜生配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本可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13MA7DXMQ31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樟里村云程花苑1号楼商铺105-10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市监处罚﹝2025﹞215号
经询问当事人,上述销售的抽检不合格胡椒粉(抽检日期:2025-6-20、抽样单编号:DBJ25360313386900257)、于萍乡市万家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日期:2025年5月21日,购进数量为12斤,进价为37.5元/斤,售价为55元/斤,除抽检样品 1.22公斤,剩余已全部售完,胡椒粉货值为660元(售价55元/斤×12斤),违法所得为660元。8月19日我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因销售时间较久截止案件终结未有召回。当事人提供了1份白胡椒的检验报告(SP2024WT0535),因非抽检胡椒粉的检验报告,我局不予认可。
针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针对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60元,罚款3000元,罚没款合计3660元。 综上,对于当事人上述行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60元; 3.罚款 3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66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