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城关正源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仁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9MAB2XAKC1W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文昌路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河市监处罚〔2025〕27号
2025年4月1日,我局收到消费者邮寄的关于“白河城关正源诊所未经许可售卖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投诉举报材料,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日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单位经营场所二楼操作间内操作台面上的纸箱内发现存放有38套医疗器械“王冠?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生产日期20241211,失效日期20261210),现场未发现被投诉举报的“王冠?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生产日期20241204、失效日期20261203)同批次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单位的购进验收记录时发现,该单位有一条“生产日期20241204,失效日期20261203”与投诉举报相同批次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购进验收记录。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该单位收款绑定手机的“微邮付”小程序(邮付小助手)中的收款记录,发现2025年3月1日18:12:51有一笔4.0元的交易金额,支付方式是微信,支付流水号是“97125030118124534693504452879712”,分店名称为白河城关正源诊所,与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截图信息中的支付时间、商户单号“97125030118124534693504452879712”完全一致,可证实投诉举报情况属实。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2500.00元。
2500.00元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