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裴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90MA6JCEKF9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石桥社区山语城玉阳路1号8栋2单元负1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28
(2022)黔0221民初23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罗**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10-28
(2022)黔0221民初23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陈**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8
(2022)黔0221民初23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
水城县人民法院
4
2022-10-28
(2022)黔0221民初23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
水城县人民法院
5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水城县人民法院
6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钟*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8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陈*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9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
水城县人民法院
10
2022-10-26
(2022)黔0221民初23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
水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6
2022-01-11
(2021)黔0221民初6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767.66元
民事案件
2
2022-04-11
2022-04-08
(2022)黔0221执1237号
其他案由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六市监高新罚﹝2023﹞061号
当事人六盘水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山语城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也是该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2023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信访人投诉举报要求,对当事人服务的山语城小区B区47号楼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黔B0317(22)),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该台电梯轿厢内三长公示牌公示内容不全,二是该台电梯监控无效,视频信息无法保存30日以上。针对视频信息无法保存30日以上的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六盘水)高新市监特令〔2023〕第22号,要求当事人及时整改监控视频信息无法保存30日以上的问题。2023年9月27日,六盘水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周晶、史登银到当事人处对上述问题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B区47号楼的电梯监控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达30日这一问题直至案发时仍未整改,其他问题已整改。执法人员在监控室检查发现山语城B区电梯实时监控能正常使用,全部监控视频信息储存时长在3日至15日,不符合《贵州省电梯条例》第十二条要求视频信息至少保存30日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第一组证据: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8台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第二组证据:18台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电梯使用地在六盘水高新区,证明案发地点在我局辖区内,我局具有管辖权; 第三组证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复印件1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复印件1份,现场笔录1份,询问调查笔录1份、执法检查现场拍摄的照片1张、监控室检查视频2个,证明当事人使用的电梯监控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达30日;
罚款1.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