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聚和楼海鲜汇酒楼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82MA2YFY3U0X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峰村金潭路123、125、1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462号
经查:当事人为满足顾客的需求,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并未含有生食类食品制售的情形下,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制售各类生腌食品。当事人制售的生腌食品是用生的海鲜食材,未经过任何烹饪加工或者煮熟,直接加入大量的酱油、食醋及耗油等酱料浸没海鲜产品后,放在冰柜中静置5个小时后对外销售。当事人制售的生腌虾姑一份为20元,生腌蛏一份为10元,生腌油蛤一份为15元,生腌海虾一份为20元,生腌小鱿鱼一份为20元,每份产品200克左右。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共计销售生腌虾姑20份,销售金额400元;生腌蛏20份,销售金额200元;生腌海虾18份,销售金额360元;生腌油蛤22份,销售金额330元;生腌小鱿鱼10份,销售金额200元,销售金额一共为1490元。当事人店内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虾姑可以做7份进行销售,每份20元,一共140元;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海虾可以做8份进行销售,每份20元,一共160元;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蛏可以做5份进行销售,每份10元,一共50元;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油蛤可以做5份进行销售,每份15元,一共75元;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小鱿鱼可以做9份进行销售,每份20元,一共180元,待售的腌制生食类食品货值金额一共为605元。因此上述5种腌制生食类食品的违法货值金额一共为2095元,获取违法所得1490元。 当事人在案发后已经全部停止生食类食品制售行为。
警告|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90元)
10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