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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佳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CEJLYB9P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昌路福田花园16幢13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03
(2023)浙0110民诉前调198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彭**,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6〕40479
-
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115.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14
2
杭路政罚〔2026〕40215
2024年10月23日10时25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邹彬国、徐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2214:22:39车号为浙A05K85在S102(杭昱线)临安方向K1+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1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15吨。
-
4115.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8
3
杭运政罚﹝2026﹞406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5日10时10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4
杭运政罚﹝2026﹞404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11日09时56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5
杭路政罚〔2025〕51198
你公司的浙A61J89(4轴)于2024年12月13日6时30分,行经闲祝线4K+8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6.7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5.7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2915.00元
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17
6
杭路政罚〔2025〕40935
2025年7月14日10时0分,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钟长珉驾驶本公司所有的浙A58G63自卸货车(4轴)行经G329国道K395+5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杭州航达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62.4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1.42吨。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自行完成了超限部分货物的卸载。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075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7
杭路政罚〔2023〕401258
2023年10月2日9时58分许,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泽杰驾驶浙A2W621车辆在320国道217K+100M被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施卫国、马力检查。经引导至杭州畅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测显示,该浙A2W621自卸货车为4轴自卸货车,其车货总重58.99吨,超限27.99吨,驾驶员陈泽杰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确认。经查该车驾驶员为陈泽杰,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杭州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驾驶员陈泽杰自述:该车辆从余杭街道科技大道与余斗线交叉口工地运输塘渣到良渚街道良睦路工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035.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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