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习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璐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4MA3AC2AT3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街道京山北路32号京3文化园区4栋20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赣0104民初776号
劳动争议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
2026-04-07
(2026)赣0104民初836号
劳动争议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青市监处罚〔2025〕52号
现已查明,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纺织品检验检测、国家羽绒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出具的编号为No:FW202500209G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载明昌南新区佘后女装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羽绒服(品牌:She Hou佘后155/80(S))经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检测,充绒量偏差率项目不符合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判定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羽绒服(品牌:She Hou佘后155/80(S)系当事人销售的。当事人注册了“佘后”羽绒服商标品牌后,授权杭州利馨服饰有限公司使用“佘后”注册商标并委托该公司生产加工。截至目前,当事人从杭州利馨服饰有限公司共购“佘后”牌长款羽绒20件,单价310元/件,为支持客户开展的引流经营活动,以3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佘后女装店7件“佘后”牌长款羽绒服(产品批号:3441403002),销售款2240元。剩余的13件“佘后”牌长款羽绒服因与涉案的7件长款羽绒服属于同一款式不同一颜色产品,且并非检测同款,我局不纳入违法经营额计算。
1、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70元,2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120元;以上两项合计:1190元全部上缴国库。
1120.00元
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